■
■
■
■
■
■
|
法院判決:《九層妖塔》未損害《鬼吹燈》聲譽 |
2016-06-30 來源:北京晚報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本報訊(記者孫瑩)《鬼吹燈》作者張牧野起訴電影《九層妖塔》歪曲篡改原著一案昨天在西城法院宣判。對于大家最關心的電影改編是否太離譜的問題,法院認為張牧野不能證明電影的改編致使小說的社會評價降低,損害作者聲譽,因此并未侵犯作者保護作品完整權。只是確認電影侵犯張牧野署名權,4家電影公司在發行和傳播電影時署名天下霸唱為電影《九層妖塔》的原著小說作者,并就侵權行為刊登聲明,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但導演陸川無責。張牧野的百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索賠也沒有支持。
根據《鬼吹燈》系列小說《精絕古城》改編的電影《九層妖塔》上映后招來了原著黨的不滿,也招來了原著作者張牧野的起訴。張牧野認為電影不僅沒有給他署名,還嚴重歪曲、篡改原著,在人物設置、故事情節等方面均與原著差別巨大,侵犯了他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在開庭時,片方曾表示電影中標注改編自小說《精絕古城》,就等同于給張牧野署名一樣。但是法院判決認為,標明作品名稱并不等于為作者署名。電影根據小說《精絕古城》改編,就必須為張牧野署名,否則就侵犯了作者署名權。這個責任要由中國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夢想者電影(北京)有限公司、樂視影業(北京)有限公司以及第三人北京環球藝動影業有限公司一起承擔,作為編劇和導演的陸川并不擔責。
判決中提及,在電影對長篇小說進行改編時,必然要對原著的情節、人物關系等進行改編,不能簡單依據是否改動,改動多少來進行判斷,要綜合考慮是否超出了必要范圍,降低了原著的社會評價,損害了作者聲譽。
判決認為,從網友的評價來看,他們批評對象都是針對電影,而不是對小說。張牧野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電影的改編、攝制行為損害了小說作者的聲譽。電影不構成對張牧野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侵犯。
判決顯示,張牧野沒有提交證據證明涉案行為對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因此,關于其要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張牧野的律師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至于是否上訴,他要和張牧野溝通之后決定。
片方的律師則認為法院的說理非常充分,對于署名問題,他們會尊重法院判決。
【責編 胡驍】
掃描二維碼關注
延吉新聞網官方微信公眾平臺

|
相關熱詞搜索:九層 聲譽 法院 |
上一篇:郭德綱《花樣男團》發飆惹質疑 回應:笑罵由人 |
下一篇:最后一頁 |
延吉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