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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廣告法》今實施 某廣告天天Cindy被卡通替換 |
2015-09-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李彥琴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昨日是新《廣告法》施行“大限”最后一天,那些在成都街頭、地鐵、電梯間的童星廣告將如何應對即將來臨的新《廣告法》?昨日,記者探訪發現,成都部分路段、電梯間的LED廣告中,原本由Kimi、Cindy、天天所代言的廣告已經被替換成了新的廣告。途牛旅游網撤下原來有Kimi的廣告,啟用的新廣告中,代言人依舊是林志穎,但身旁已經不見了Kimi的身影。而另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一定要記住哦,小天才電話手表”廣告中,雖然內容沒有變化,但人物形象已經由兩個卡通人物替代了原來的天天、Cindy。
“學區房、地鐵房”這些房地產廣告是否還在繼續打擦邊球?昨日,記者在搜房網的首頁上看到,依舊有專門的學區房、地鐵房專區,點開學區房頁面,上面有多個名牌中小學的可售房源匯總。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工商總局修訂的《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中明確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違反規定的,將對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過三萬元的罰款。(記者 李彥琴)
【本網責編 付亞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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