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孫悟空肖像權歸屬引熱議 網友看法不一 |
2013-05-09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本報昨日報道著名演員六小齡童(章金萊)為他扮演的《西游記》神話人物“孫悟空”與網游公司打肖像權官司,引發讀者熱烈討論。華商報的官方微博上,網友各抒己見,“猴哥”有沒有肖像權?藝術形象的相關權利人到底是誰?大家為孫悟空這位萬眾喜愛的神話人物爭肖像權、名譽權、財產權歸屬。昨日記者再次致電陜西九州同律師事務所崔芊律師,解讀“剪不斷,理還亂”的法律關系。
網友觀點一:歸劇組
律師解讀:通常電視劇人物形象權利歸制片方
@圓圓的綠茶糕:《西游記》中所有角色形象,都屬于當年設計形象的人跟化妝師。
@玥筱熊:六小齡童擁有自己的肖像權,但,親,你化的妝是大師兄啊,又不是你本人的,哼。
87版《西游記》孫悟空造型后的形象權利,按現行法律通常歸屬于制片方。但六小齡童的案子有特殊性,當時表演者章金萊為這一形象申請了商標,“注冊商標時,包括造型師在內的制片方都沒有提出不同意見,因而按‘誰申請在先歸誰’的原則,87版《西游記》中,孫悟空定妝照的圖案,屬于章金萊所有。”
當年,章金萊注冊了“美猴王”的肖像權、商標權、表演者權,這三項權利又有什么區別?崔芊律師解釋:“肖像權是每個人固有面貌,是不需要注冊的權利,熒屏定妝照不能申請肖像權,但它的圖案可注冊成商標,商標權與表演者權屬于知識產權的范圍,商標權必須申請,表演者權可申請也可不申請,它包括權利人表演時專屬的肢體、服裝、語言、本人長相組合后藝術形象,除權利人以外的其他演員,只能模仿,如若利用其獲利,理論上是要向權利人支付報酬的。”
網友觀點二:歸演員
律師解讀:表演者享有藝術形象的署名權和名譽權
@明明暗暗_:我化妝了就不是我真實面貌?還有眼睛、鼻子、嘴巴好多部分露出來了么,這部分怎么算?
@碧影劍靈:那豈不是只要是化過妝、造型過的明星肖像,都可以隨便用來搞商業,我就見過趙本山、宋丹丹塑造的“黑土、白云夫婦”被搞成了動漫人物,做了感冒藥的廣告,這就是法律的BUG!支持猴哥六小齡童!
“撇去‘美猴王’商標被演員注冊的特殊性,‘黑土’、‘白云’這類虛構藝術形象用作商業的案例,則屬于侵犯了小品著作人的權利,著作人可向商家追求財產權利,而演員作為表演者,只享有藝術形象的署名權和名譽權,也就是說,如若動漫形象被商家署上名人姓名,或利用動漫形象侮辱了演員人格,演員才有追究責任的權利。”崔芊律師解釋,“可申請也可不申請”的表演者權,通常是與影視作品掛鉤的,按現行流行的約定方式,財產權通常屬于制片人。
再說“美猴王”一案,網游公司只要證明其設計形象與章金萊注冊的圖案相似,并非雷同,就不到侵權商標的地步,即便網游重新設計的“美猴王”做了任何有損“孫悟空”的事,章金萊都追究不了名譽權和商標權。
網友觀點三:歸“孫悟空”
律師解讀:現行法律只保護人,不保護神
@燕趙劍客:六小齡童只是孫悟空的扮演者,他只有自己的肖像權,不擁有孫悟空的肖像權——看來只有孫悟空,才有自己的肖像權啊?@hamaji大哥:我還是吐個槽,古典名著的人物形象本是在大眾心中的,孫悟空的肖像權要么屬于吳承恩的后人,要么就屬于全中國所有讀過《西游記》的人。
猴哥肖像權屬于“斗戰勝佛孫悟空”的說法,感性大于理性,是觀眾對孫悟空太過喜愛后的“擬人化表達”。崔芊律師解釋,這樣的說法是沒有任何道理的,“孫悟空是想象中的神話人物,是文藝作品中的虛構形象,每一個看完《西游記》的人,都可以想象出私人版本的孫悟空。”現行法律只保護人,不保護神,也就是說“孫悟空”這個神話人物本身是沒有肖像權的。
網友觀點四:歸吳承恩
律師解讀:吳承恩只享有文學作品著作權
@M-an小白:網游明顯不尊重逝者(原創者吳承恩)。孫悟空是虛構的,但塑造他的卻是真實歷史人物,網游也會說,讓他活了來維權?強詞奪理嘛。
@中外英雄武林風商標持有人馬云龍:猴哥應歸人民所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需跟上。
吳承恩及其嫡傳后人只享受文學作品的著作權,著作權又分為財產權和人身權利(名譽權、署名權)。名譽權、署名權,是自小說成型后原創者及其后人一直享有的,而財產權只有50年的時效,況且吳承恩創作的是文學作品,并沒有創作具體的人物圖案。“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只有50年期限,之后包含外國國籍的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利用、改編、使用小說中的任何角色和情節,并且每一個使用人都不需要相互爭得對方的同意。”央視改編的電視劇《西游記》的“美猴王”圖案,被表演者申請了商標,因此他人是不能使用的。
至于網友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說,崔芊律師解釋,“非遺”通常指手藝、技術,而且還有傳承人,文字小說并不屬于這一范圍。
【本網責編 王研】
|
相關熱詞搜索:孫悟空 肖像權 歸屬 |
上一篇:綜藝節目扎堆爆棚 急求明星“綜藝咖” |
下一篇:《亂世三義》三大衛視收官 收視創佳績 |
延吉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