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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新反網絡犯罪法最高刑期12年引民憤 |
2012-09-30 來源:環球時報 閱讀: 字號:【大 中 小】 |
【環球網報道 實習記者 張雪】 據法新社9月29日報道,菲律賓最近公布的反網絡犯罪法規定,任何在Facebook和Twitter上發布有關誹謗中傷言論的人將面臨高達12年的刑期,菲律賓網民和人權團體對此表示憤慨。
該法律是在警方抱怨缺乏合法手段打擊網絡犯罪后出臺的,意在解決網絡犯罪的多樣性,包括色情交易、黑客行為、竊取身份和發送垃圾信息等。
此外,該法案還將國家的刑事誹謗法用于網絡犯罪,但對于互聯網中傷誹謗言論的責罰將比傳統紙媒更加嚴厲。新法案規定,任何在Facebook, Twitter或其他網絡空間發表誹謗言論的人,將面臨最高12年的刑罰以及100萬比索(約合人民幣15萬元)的罰款。而報紙和其他傳統媒體的工作人員如若犯下惡意誹謗罪,僅需面臨4年的刑期和6000比索的罰款。
對此,馬尼拉知名博主諾米•達多說,這項法律將使一些轉發別人誹謗材料的青少年面臨全部的法律責任。她說:“做母親的或一些兒童很喜歡大吵大鬧,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明辨什么才是誹謗內容。這(新網絡法)極大的打擊了我們的自由。”
紐約人權觀察組織亞洲主席布魯斯•亞當認為,新的反網絡犯罪法在菲律賓起到了一種寒蟬效應,他說:“現在,任何使用流行社交媒體或發布網絡言論的人都將面臨長期服刑的風險。”
目前,菲律賓已有五個團體聲稱將違憲法律提交至最高法院,這五份請愿書都聲稱該法律侵犯了言論自由權、正當法律程序、平等保護權以及通信秘密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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