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快遞新款手機給女友本想送驚喜卻差點分手

快遞手機收到后只剩下手機盒
新文化訊(記者 閆碩) 快遞新款手機給女友,本想等待著女友收到禮物的驚喜,然而快件到了,卻差點成了分手的導火索。8月4日,長春的劉先生講述了事件的經過。
劉先生今年大學畢業剛參加工作,有個異地戀的女友,人在西安。前段時間女友手機丟了,他說,自己手里正好有一部三星新款手機,是5月末委托親戚從香港買的,剛上市不久,一直未用。
他說,7月22號,通過順豐快遞員上門取件的形式將手機寄給女友的。當時還有充電器、發票、鋼化膜、一個電源轉換頭,還將一張他當時在西安用的電話卡放到了里面,準備注銷。簽訂快遞單后,他支付了運費,還有15元保價費。
7月25號,快件到達西安。女友到當地網點自行取的件,當著工作人員面,拆開快件發現,手機不見了,只剩一個手機盒子。
“當時我女朋友就跟我發火了,非常生氣,因為她不相信會發生這樣的事……”劉先生說,這部手機將近5300元,本來是想給女朋友送個驚喜的,可哪成想變成了“驚嚇”。
他和當時取件的快遞員取得了聯系,快遞員表示,快件是22號當天發走了,發走前包裝完好無損。他又聯系了西安方面的快遞員,對方也說快件到其手里是完好無損的。
快遞單上注明:保價費率是千分之五。按照這個標準,假如劉先生的快件損毀或丟失,他可以得到3000元的保價費,而快遞方也打來電話表示,將按照保價標準賠付3000元。對此,劉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畢竟這不是丟失、損壞,完全是屬于盜竊,性質太惡劣了……”他說,如果是件丟了,或破碎了,這么賠償他認了,“我就想知道手機是怎么沒的?”
他想要的解決方案是,一是對方賠償一部手機;二是如果賠償3000元錢的話,對方公開道歉,把整件事說清楚,他也接受。
新文化記者采訪了順豐快遞吉林區公共事務部的相關負責人王先生,他表示,事情還在調查中。
王先生說,每個快遞都要經歷發件、運輸、分撥、派件等好多個環節,到底是哪個步驟出問題了,需要時間調查,現在他們已經報警了。
“對這個意外公司很重視,也不愿意發生,但我們會積極解決問題,只不過需要時間……”王先生稱,不會逃避責任。
新文化記者咨詢省郵政管理局申訴部門了解到,消費者投訴的快遞方面的問題,可以在工作日撥打12305投訴。申訴中心將對消費者和快遞公司進行協商調解,大概15天有結果。
【本網責編 胡驍】
微信 掃一掃 關注
《延吉新聞網》公眾號

延吉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凡本網摘錄或轉載的屬于第三方的信息將注明具體的來源,其目的在于向社會公眾傳遞、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信息來源,并自行承擔版權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