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利率紅線不可逾越 延吉法院調解案例揭示法律邊界
2025-04-18 標簽: 來源:延吉新聞網(wǎng) 作者:旦增珠扎
延吉新聞網(wǎng)訊 (記者 旦增珠扎)民間借貸中,雙方自愿約定的高息是否受法律保護?多支付的超額利息該如何處理?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審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為這些問題提供了明確答案。
2023年,原告張某分三次借給被告布某10萬元,雙方約定月息3%(年利率36%)。后因經(jīng)濟困難,布某在償還大部分利息后無力歸還本金,張某遂將其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該案爭議焦點在于已支付的高額利息如何認定。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本案約定的年利率36%明顯超出這一標準(按當時LPR計算,合法上限約為15%)。
經(jīng)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張某同意將超額支付的利息折抵本金,剩余借款本金核定為6.7萬元,布某承諾在一年內分期償還。承辦法官表示:即使借貸雙方自愿約定高息,超過法律保護上限的部分也不受法律保護。
在民間借貸相關事宜中,法官做出了重要提醒。首先,民間借貸的利率有著明確限制,其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按照現(xiàn)行標準來算,大約是13.8% 。其次,若借款人已經(jīng)支付了超出規(guī)定的利息,那么這些超額利息可以依法用來抵扣本金。另外,出借人需要特別注意,要是存在收取“砍頭息”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取變相高息的行為,就很有可能會面臨法律風險。
本案的調解既維護了法律權威,又體現(xiàn)了司法溫度。
法官建議,民間借貸應遵循"誠信、合法"原則,借貸雙方都要增強法律意識,避免陷入高利貸陷阱。
初審:旦增珠扎
復審:李軍廣
終審:王春榮
2023年,原告張某分三次借給被告布某10萬元,雙方約定月息3%(年利率36%)。后因經(jīng)濟困難,布某在償還大部分利息后無力歸還本金,張某遂將其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該案爭議焦點在于已支付的高額利息如何認定。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相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本案約定的年利率36%明顯超出這一標準(按當時LPR計算,合法上限約為15%)。
經(jīng)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張某同意將超額支付的利息折抵本金,剩余借款本金核定為6.7萬元,布某承諾在一年內分期償還。承辦法官表示:即使借貸雙方自愿約定高息,超過法律保護上限的部分也不受法律保護。
在民間借貸相關事宜中,法官做出了重要提醒。首先,民間借貸的利率有著明確限制,其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按照現(xiàn)行標準來算,大約是13.8% 。其次,若借款人已經(jīng)支付了超出規(guī)定的利息,那么這些超額利息可以依法用來抵扣本金。另外,出借人需要特別注意,要是存在收取“砍頭息”或者以其他方式獲取變相高息的行為,就很有可能會面臨法律風險。
本案的調解既維護了法律權威,又體現(xiàn)了司法溫度。
法官建議,民間借貸應遵循"誠信、合法"原則,借貸雙方都要增強法律意識,避免陷入高利貸陷阱。
初審:旦增珠扎
復審:李軍廣
終審: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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