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創城】延吉公安再抓獲3名粘貼非法小廣告人員
2020-07-13 標簽: 來源:延吉新聞網
延吉市公安局持續加大對非法小廣告的打擊力度,近期,再抓獲張某某、閆某、邱某等3名粘貼、涂寫非法小廣告人員,到目前為止,延吉市公安局已經行政拘留11人。延吉市公安局將會繼續對非法小廣告的打擊力度,為全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了公安力量。


2020年6月1日左右,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在延吉市公園街園法社區墻體、電表箱、單元門等處,以膠水粘貼廣告的方式張貼小廣告,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1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7月3日,違法行為人閆某在延吉市新興街康莊小區內,以不干膠粘貼社區維修小廣告的方式,粘貼30余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7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4月期間,違法行為人邱某在延吉市參花街多處小區內,以記號筆涂寫現金收房小廣告的方式,涂寫30余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7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6月1日左右,違法行為人張某某在延吉市公園街園法社區墻體、電表箱、單元門等處,以膠水粘貼廣告的方式張貼小廣告,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1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7月3日,違法行為人閆某在延吉市新興街康莊小區內,以不干膠粘貼社區維修小廣告的方式,粘貼30余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7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4月期間,違法行為人邱某在延吉市參花街多處小區內,以記號筆涂寫現金收房小廣告的方式,涂寫30余處,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損毀公私財物。2020年7月7日,延吉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其行政拘留五日。
【責編 王春榮】
微信 掃一掃 關注
《延吉新聞網》公眾號

延吉新聞網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網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視頻,版權均屬延吉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經被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延吉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凡本網摘錄或轉載的屬于第三方的信息將注明具體的來源,其目的在于向社會公眾傳遞、共享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也不構成任何其他建議。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信息來源,并自行承擔版權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