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入刑”七年 延吉醉駕案件不降反升,為啥?

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駕開始“入刑”,公安機關對一般性酒駕的處罰也加大了力度,這大大提升了醉駕行為的違法成本,顯著提高了法律震懾力。從某種程度上說,也就是從那時起,酒駕特別是醉駕的嚴重法律后果開始引起人們的重視。如今醉駕“入刑”已實施七年,本以為酒后駕車現象會大幅減少,但最近延吉市檢察院的一份報告,卻著實讓人一驚。
危險駕駛案件連年攀升 特征明顯
據延吉市檢察院的調查報顯示,自2011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后,截至2018年10月26日,延吉市檢察院累計受理危險駕駛案件1937件、1937人,且均為醉酒駕駛案件,且危險駕駛案件數呈連年增長的態勢,2011年,延吉市檢察院受理的危險駕駛案件只有53件,到2017年已經增加到410件,平均每月就有33.25件,平均每天就有1.11件。今年到目前為止,也已經受理445件,明顯超出去年同期受案數,危險駕駛案件數量高居其他犯罪案件數量之首,危險駕駛案件比重之大著實令人瞠目結舌。
據調查報告顯示,延吉市檢察院所受理的危險駕駛案件,顯現的特征非常明顯。犯罪主體多為男性,以2017年為例,受理的危險駕駛案件中,男性駕駛人為399人,女性駕駛人只有11人。年齡特征上,30-44歲的中青年比例最高,其次是45-59歲的青壯年。犯罪主體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從2011年5月到2017年底,查處的危險駕駛案件犯罪嫌疑人有1492人,其中學歷在高中及中專以下的有1394人,占比達到93.4%。犯罪主體無職業的比重較大,在查處的1492名犯罪嫌疑人中,無職業的有1236人,占總人數的82.8%。
法律意識淡 僥幸心理強 懲治力度不夠是主因
是什么原因導致這些犯罪主體鋌而走險,甘愿走在法律的刀刃上,也不愿拿出十幾元錢找代駕呢?調查報告顯示,通過對案件的分析,機動車駕駛人的法律意識淡薄、機動車駕駛人存在僥幸心理等是危險駕駛案件不斷攀升的主要誘因。
危險駕駛案的犯罪主體大多是文化程度較低的人員,而這些人接受法制教育的機會較少,對交通法規和刑事法律更是知之甚少。有少部分人甚至都不知道醉酒駕駛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同時,購買二手摩托車、二輪、三輪、超標電動車的人,大多都沒有接受過專業的駕駛培訓,不具備摩托車駕駛資格。甚至經常存在購買和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車輛的情況,這些人的酒駕行為,更是嚴重威脅到了公共安全。
此外,大多數的危險駕駛案件都是因為駕駛員的僥幸心理所導致。即使知道酒后駕車很不安全,也知道醉酒駕車會入刑,但仍然心存僥幸,無視法律,置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顧。在辦案過程中,一些酒駕者對自己已經成為犯罪嫌疑人的稱呼,倍感驚訝。
調查報告還指出,危險駕駛犯罪的懲治力度不夠也是危險駕駛案件不斷攀升的主要誘因之一。目前,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只有拘役加罰金,沒有涉及到徒刑,所以除非該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期間嚴重違反相關規定,否則就無法予以逮捕。
近幾年,從判決情況看,除了無證駕駛、事故后逃逸、有同類前科等具有從重情節的以外,只要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沒有超過200mg/100ml,均適用了緩刑,且罰金數額也在1000-3000元之間。這種“不痛不癢”的懲治力度,在某種意義上也助長了危險駕駛的屢屢發生。
加強宣傳 提高法律意識 加大懲罰力度 提高違法成本
要想遏制危險駕駛案件上升,當務之急就是積極應對,多措并舉,把危險駕駛犯罪率降到最低。
有效加強法制宣傳,提高民眾對危險駕駛的法律認知。在社區、鄉鎮、農村等地方開展一些普法宣傳活動,利用電視、廣播、微信、微博等各類媒體,采取以案說法的形式,讓“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的觀念深入人心。運用輿論壓力,對危險駕駛的被告人定期宣告,讓已經犯罪的人不敢再犯,讓一些“蠢蠢欲動”者徹底打消的念頭。
加大查處力度,擴大酒駕的查處時間和查處范圍,以強有力的查處力度規制酒駕行為,徹底打消一些人的僥幸心理。寬嚴相濟,區別對待,適當加大懲罰力度,限制緩刑適用,增加罰金數額,使危險駕駛的犯罪成本提高,以此來預防和減少危險駕駛行為的發生。
為避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逃跑,保證快速、有效地打擊危險駕駛行為,報告中提出,公、檢、法三機關必須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各自職能,構建快偵、快訴、快審的辦案機制。除公檢法外,公安交警部門要積極協調保險、銀行等機構,建立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酒后駕駛引發交通事故與機動車保險費率聯系浮動制度,對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大幅提高機動車保險費率,并依照規定納入個人不良信用記錄,降低酒駕者的信用等級,以此提高酒后駕駛的違法成本,保障交通秩序健康、安全、有序發展。
吾日三省吾身。只有以身作則,才能“斬草除根”;只有思想統一,大家共同努力,社會才有進步。
延吉市檢察院在報告中強調,要在全社會倡導積極健康的酒文化,要引導群眾樹立健康飲酒、適量飲酒的理念,切實改變勸酒、派酒的不良風俗習慣,不僅需要主人一方少勸酒、多勸阻,還需要開車一方堅持原則,自覺拒絕飲酒,或者以茶代酒。
同時,要把提醒作為飯店、娛樂場所的義務并切實履行,要求酒店、餐館、公共停車場、酒吧及其他娛樂場所在醒目位置張貼“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等溫馨提示或宣傳畫。在收銀結賬時,商家也應當友情提示飲酒者和醉酒者請勿駕車,或者開啟代駕服務。不斷增強警示作用,最大限度打消飲酒者和醉酒者的僥幸心理。
【編后語】相信大家都有在網絡或朋友圈看到過令人發指的交通事故錄像視頻。不知在你看到那些觸目驚心畫的面時,心中是否閃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念頭。每一個生命都應該被尊重,尊重他人,更是尊重自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為了您家庭的平安穩定,呼吁大家文明駕駛,拒絕酒駕!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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