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許多路面多了四!個!大!字!
最近,細心的駕駛人會發現,在延吉市的光明街、公園路、人民路等路段,人行橫道前的路面上被交警部門施劃了“避讓行人”的字樣,四個白色大字非常醒目!

今年四月初,我州交警部門開展“治理摩托車、行人、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為了更好的教育、引導機動車駕駛人禮讓斑馬線,交警部門在延吉市主要街路的人行橫道前,施劃了“避讓行人”交通標志,在一定程度上提醒駕駛人禮讓斑馬線。“大字”的提醒,讓不少駕駛人在行駛到這里時,都能做到減速行駛或給行人讓行!

延吉市交警大隊宣傳中隊中隊長趙永義介紹:“延吉市公安交警大隊為進一步規范行車秩序,預防機動車與行人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近期在嚴管街上展開了對交通標線的施劃工作,在路面上施劃避讓行人字樣,提醒機動車駕駛人行駛到斑馬線前要減速、停車讓行行人,為行人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避讓行人”這四個字,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駕駛人,但對于行人來講,也應該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能因施劃了“避讓行人”的道路交通標線就隨意穿行馬路。沒有斑馬線的地方,嚴禁斜穿和翻越隔離柵欄,行人要規范自己的出行行為,嚴防因自己的違法行為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避讓行人”這四個字,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駕駛人,但對于行人來講,也應該自覺地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能因施劃了“避讓行人”的道路交通標線就隨意穿行馬路。沒有斑馬線的地方,嚴禁斜穿和翻越隔離柵欄,行人要規范自己的出行行為,嚴防因自己的違法行為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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