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女子死亡 家屬獲賠38萬元
10月10日,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了一起發生在302國道老煙集鄉政府附近的交通事故,一輛小型面包車將一名過路女子撞倒,致其死亡。經交警部門調查分析,在此次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苑某負主要責任,死者寇某負次要責任,死者家屬獲得38萬元賠償。
8月26日19時許,苑某駕駛一輛小型面包車,沿302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老煙集鄉政府前處時,將在該地點由西向東步行橫過道路的行人寇某撞倒。寇某因傷勢過重,于9月2日晚身亡。“經過調查分析,我們最終確定苑某在駕駛機動車時沒有確保安全駕駛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寇某在橫過道路時沒有事先進行瞭望,沒有在確認安全后通過是導致事故的次要原因。”辦案交警說。
經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肇事方和死者家屬達成賠付協議,家屬獲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共計38萬元,其中現金13萬元,其余賠償金由苑某在延吉市的一處估價為25萬元的房產充抵。
交警提示:駕駛人在夜間行駛時要時刻集中精神,留心路況變化。行人在通過道路時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如果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應在通行前對道路進行瞭望,在確定沒有危險時再通過。
8月26日19時許,苑某駕駛一輛小型面包車,沿302國道由南向北行駛至老煙集鄉政府前處時,將在該地點由西向東步行橫過道路的行人寇某撞倒。寇某因傷勢過重,于9月2日晚身亡。“經過調查分析,我們最終確定苑某在駕駛機動車時沒有確保安全駕駛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寇某在橫過道路時沒有事先進行瞭望,沒有在確認安全后通過是導致事故的次要原因。”辦案交警說。
經延吉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肇事方和死者家屬達成賠付協議,家屬獲得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共計38萬元,其中現金13萬元,其余賠償金由苑某在延吉市的一處估價為25萬元的房產充抵。
交警提示:駕駛人在夜間行駛時要時刻集中精神,留心路況變化。行人在通過道路時要按照信號燈指示通行,如果路口沒有交通信號燈,應在通行前對道路進行瞭望,在確定沒有危險時再通過。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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