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路面石子未設警示牌 客車超車時玻璃被砸
延吉新聞網7月8日訊(記者 季芳旭)近日,一輛支邊開往延吉的客車在行車過程中與路上養路工人間發生了糾紛,在延吉市司法局三道司法所和派出所聯合調解后,使得糾紛及時平息。
當日,袁某駕駛一輛中型客車,載著乘客由支邊開往延吉,在行駛至三道灣鎮北張芝村附近時,遇到正在養路施工的工程隊。當時袁某為了超車,便借左道行使,而恰巧這時候道路施工人員背對著來車方向清理道路石子和垃圾,站在道路中央使用鐵鍬往路邊扔石子和垃圾,導致十余粒石子與客車的擋風玻璃發生碰撞,玻璃出現十余個小坑兒。事情發生后,客車司機袁某和乘客在情急之下,圍住了道路施工人員,雙方進行理論,指責對方過錯。幸好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雙方并未發生肢體沖突。
司法所工作人員認為,根據《民法通則》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雙方均存在過錯,袁某和乘客不應將工人圍堵起來,而施工方在作業時沒有設立相應的施工警示牌,也有過錯。
在工作人員調解后,雙方都承認了自身存在的過錯,同意互相賠禮道歉,且自愿達成協議,由道路施工方支付客車司機袁某300元作為賠償。
當日,袁某駕駛一輛中型客車,載著乘客由支邊開往延吉,在行駛至三道灣鎮北張芝村附近時,遇到正在養路施工的工程隊。當時袁某為了超車,便借左道行使,而恰巧這時候道路施工人員背對著來車方向清理道路石子和垃圾,站在道路中央使用鐵鍬往路邊扔石子和垃圾,導致十余粒石子與客車的擋風玻璃發生碰撞,玻璃出現十余個小坑兒。事情發生后,客車司機袁某和乘客在情急之下,圍住了道路施工人員,雙方進行理論,指責對方過錯。幸好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員及時趕到現場,雙方并未發生肢體沖突。
司法所工作人員認為,根據《民法通則》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雙方均存在過錯,袁某和乘客不應將工人圍堵起來,而施工方在作業時沒有設立相應的施工警示牌,也有過錯。
在工作人員調解后,雙方都承認了自身存在的過錯,同意互相賠禮道歉,且自愿達成協議,由道路施工方支付客車司機袁某300元作為賠償。
【責編 王春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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